,目前,辖区消防部门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进行了勘验梳理并溯源追责,现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进行集中曝光。
2025年11月14日09时39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海曙区白云街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道薛家北路185号的一辆电瓶车起火,火灾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火灾烧毁(损)电瓶车等物,事故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优速电动车;生产厂家:江苏优速车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点位:联华车行(江北区丽江东路122号);蓄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72伏20Ah (铅酸电池)。
经现场勘验以及走访当事人,起火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均为线下门店一手购买,且购买的为铅酸电池,车辆及电池使用年数相对较长,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加之电池长时间的充放电,降低电池性能,减少电池的使用寿命,或存在电池漏液及老化等情况,且起火前电动自行车处于充电状态,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王某违规充电并占用安全出口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处罚。
2025年10月30日00时42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江北区孔浦街道环城北路704号电动自行车起火,火灾烧毁(损)电动自行车等物品,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走访询问火灾当事人,起火的电动自行车于2025年3月二手购买,蓄电池为原装电池,现场未发现有改装的痕迹 。
宁波市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徐某违规充电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处罚。
2025年11月11日13时38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鄞州区东柳街道锦苑东巷32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电动自行车及车棚过火烧毁(损),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台铃TDTS10Z;生产厂家: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点位:宁波高新区刘白龙电动车经营部;维修历史:无;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天能铅酸电池;额定电压:72伏60安,加装的锂电池(48伏20安)。
经走访询问当事人彭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为2024年11月10日左右购买的,一个月前因他卖了另一辆旧电动自行车的车架,随后想将留下的锂电池当备用电池使用,于是自己接了一条连接口的线到该电动自行车座桶内,将锂电池放在座桶,将连接口接上给电动自行车供电使用。
公安部门根据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彭某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2025年8月24日05时43分,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余姚市阳明街道慧聪家电城地下8区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电动自行车过火烧损,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众星;生产厂家:未知;销售点位:二手转让;维修历史:无;蓄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锂电池,额定电压:60V。
经走访询问当事人巫某,得知造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为2025年2月在二手平台与卖家联系后于线下交易方式购买,已无卖家联系方式。车子为二手车,购买时不知其有改装情况。
公安部门根据实施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巫某给予口头警告的处罚。
2025年11月3日12时58分,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文韵苑西侧充电棚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电动自行车部分过火,过火面积约0.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九号;生产厂家:九号有限公司;销售点位:象山县亿能车业店;锂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72伏50A (锂电池)。
经走访询问火灾当事人何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10月在象山县亿能车业店购买,原装为锂电池,2025年2月份新换过锂电池。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何某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处罚。
2025年11月4日1时57分,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象山县石浦镇南屏路80号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电动自行车全过火,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爱玛;生产厂家: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点位:象山县石浦小王电瓶车修理店;铅酸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12伏12A (铅酸电池)。
经走访询问火灾当事人戚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于2024年3月在象山县石浦小王电瓶车修理店购买,蓄电池为原装铅酸电池,现场未发现有改装的痕迹。
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戚某违规停放电瓶车的行为出于警告处罚。
2025年11月5日8时59分,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象山县丹东街道白虎桥巷37号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全过火,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台铃;生产厂家: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点位:实体店欧阳车行;蓄电池种类及容量大小:72伏50A (铅酸电池)。
经走访询问火灾当事人陈某,起火的电动三轮车于2024年8月通过实体店形式购买,蓄电池为原装铅酸电池,现场未发现有改装的痕迹。
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电动三轮车车主陈某违规停放电动三轮车的行为出于警告处罚。
2025年10月16日19时35分,前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与兴慈三路交叉口往北50米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两轮电动车过火烧损,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品牌型号:绿雕牌;生产厂家:金华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销售点位:杭州桐庐(时间过长当事人已记不清);维修历史:无。
经走访询问当事人马某,得知起火的两轮电动车是于2020年左右在杭州桐庐1200元购买的二手车,二手车自带电池,马某自述行驶约10000公里,实际行驶里程未知。
经走访询问当事人王某,得知造成起火的两轮电动车为2025年10月16日晚上18时47分左右向马某租用的,当时租完车子其跟同事回单位熟悉一下上下班的路线,然后在返回住所的路上车子着火了。
公安部门根据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王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